婚姻失败的心理原因

发表时间:05-10 13:44    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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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顺

天行健

黄晓东

词不达意

土聚金成

离婚是依法解除婚姻关系。夫妻彼此心理的不协调、背离或对立,会造成双方的心理冲突。心理冲突往往是离婚的原因和前奏,而离婚往往是心理冲突激化的结果。有四方面因素。

(一)需求不满

婚姻是双方为互相满足南非要而结成的伴侣关系,婚姻的稳定性取决于需要的满足程度。如果双方的需要均在共同生活中得到满足,任何一方都不觉得感情疏离和心理孤寂,这种婚姻就是稳定的。反之,某些需要得不到满足(欲求不满)则会感到心情不舒畅,产生不良情绪,导致争吵和持续的冲突。欲求不满包括如下:
①自我价值得不到对方承认,自尊心受损。
②一方或双方在性方面的需要得不到满足。
③一方或双方正当的感情需要,如温存和体贴的需要得不到满足。
④家庭经济需求得不到正当满足,如因种种原因支出过多、入不敷出;或过于奢侈,正当生活没有保障;或一方或双方无经济来源等。
⑤在休闲、爱好等方面,双方的需要与兴趣差别太大。

(二)价值观念不一致
价值观念的不一致常常表现在言语沟通中。【例】丈夫把社会看成一个竞技场,把人与人关系说成是“弱肉强食”,而妻子信奉天主教,认为应该与人为善,双方在价值观念上的冲突,必然表现为经常的激烈的争吵。
表现为行为方面的价值观念的冲突更具有实质性,其后果更为严重。只要一方不放弃自己的某些价值观念及相应行为,冲突就会存在。
对人生的看法,对幸福、成熟的看法等核心价值观念上的分歧和冲突往往也是持续的。双方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,对方是错误的,在生活中碰到相关的问题,往往双方言语上互相指责,行动上背道而驰。

(三)二人的“自我”不相容
自我包括自我意识、自我期待、自我取向等。婚姻不仅是双方在法律、经济、生理等方面的合二为一,也是两个“自我”的结合。夫妻心理冲突是由两个“自我”的不相容而引起的。
★二个人的“自我”不相容表现为:
①两个人的基本人生目标不同,根本利益不同,各自只顾追求自己的目标,而全然不顾对方的追求。
②双方的婚姻动机都是利己的,只想索取,不想奉献。
③遇到分歧,各持己见,互不相让。
④对方处于痛苦时,不安慰,不帮助,使婚姻具有促使及双方心理健康的功能丧失。
⑤双方心理调适过程缓慢,难以进入心理和谐状态。
(四)夫妻的性差异
(1)夫妻在三个主要方面差异较大,这可能是夫妻冲突的三方面深层次原因。
①性欲水平:男人的性能力在25岁左右能力最好,但经验差,发挥不佳,30到35岁无论在经验技巧上能力上是个高峰期,35岁以后就慢慢的走了下坡路。女性只有到了35岁——45岁才达到较强水平。这样,由于配合的问题,在婚姻初期丈夫往往有性欲得不到满足的现象。
②满足方式:在传统的性交往关系中,男方处于主动地位,“操作权”在男方手里。只要他愿意发生性关系就会对妻子的性欲挑逗,女方即使不喜欢或不愿意此时满足他,最终还是依从了;女方则很难做到这一点,她最多只能有挑逗,便“操作”权还是在男方,如果他不为所动,女方的性欲就不能获得满足。女方挑逗是否成功,还取决于自身的魅力。这时存在一个问题,女方往往只有在性欲水平较高的中年时期才可能积极挑逗,而此时她的魅力由于年龄、生育等原因大不如前,因此女方往往很难获得满足。
③社会舆论:女方也可能去寻求婚外情,但她们可能会比男方遇到的困难多。除了自己的因素外,女性倾向于只与自己感情好的男性有性关系,选择机会较小。加之,传统的社会舆论压力对女性相对较大。如社会上对失贞行为往往采用双重标准,对女性较严,对男性则较为宽容。
(本文由缘分天空相亲交友 婚恋专家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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